会员单位

太原市综合高级中学校

发布时间:2024-03-19 09:10:46

太原市综合高中前身为成立于1980年的太原市第三十三中学校,1989年改办为太原市预备军人职业学校,1999年被评为山西省省级重点职业高中,2000年改制为具有普高、职高双重性质的太原市综合高级中学校,是太原市探究高中阶段教育新模式的试点校。

学校位于许坦东街1号,西侧紧临太榆路、山西大学,东临双塔南路、东中环,南临许坦东街、太原南站。学校占地面积27余亩,体育训练场5000平方米;拥有完备的信息教育校园网络、专业实训基地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具有满足寄宿条件的良好的生活设施。学校教风严谨、学风浓厚、管理科学规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56人,其中省正高级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38人,省、市学科带头人18人,市骨干教师26人,在校学生1600余人。

学校连续十年荣获“太原市文明单位”、“太原市创建文明校园先进校”称号,多年荣获省市“双拥模范单位”,曾获“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状”、“太原市AAA平安校园”、“太原市文明交通示范校”、“太原市环境友好学校”、“太原市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太原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学校”、“太原市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家庭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教育情怀优秀校园”、“最有温度校园”等荣誉。

目前,太原市综合高级中学校是一所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于一体的具有显著音、美、书、舞等专业技能培养优势的优质特色学校。学校开设“声乐、美术、书法、舞蹈”校本专业课,整班建制,文化课、专业课同步教学,专业课零起点、零收费培养,每周8课时,形成一整套文化课、专业课、活动课科学的课程体系。为高校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不同层次的优秀人才。


山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会员单位拥军措施

——太原市综合高级中学校

单位简介: 太原市综合高中前身为成立于1980年的太原市第三十三中学校,1989年改办为太原市预备军人职业学校,2000年改制为具有普高、职高双重性质的太原市综合高级中学校,是太原市探究高中阶段教育新模式的试点校。

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太原市文明单位”、“太原市创建文明校园先进校”称号,多年荣获省市“双拥模范单位”,曾获“太原市双拥标兵单位”“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状”、“太原市AAA平安校园”、“太原市文明交通示范校”、“太原市环境友好学校”、“太原市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太原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学校”、“太原市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家庭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教育情怀优秀校园”、“最有温度校园”等荣誉。

目前,太原市综合高级中学校是一所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于一体的具有显著音、美、书、舞等专业技能培养优势的优质特色学校。学校开设“声乐、美术、书法、舞蹈”校本专业课,整班建制,文化课、专业课同步教学,专业课零起点、零收费培养,每周8课时,形成一整套文化课、专业课、活动课科学的课程体系。为高校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不同层次的优秀人才。

 

拥军对象

拥军措施

   

1.现役、退役军人,并包含:①在军队院校就读的学员;②在军队工作和退休的文职人员、职工;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退役人员;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及退役人员。

2.现役军人近亲属,仅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3.退役军人配偶。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说明:拥军措施中除已经明确的特指身份外,拥军对象均为以上所有人员。

现役军人:

子女优先入学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学费全免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给予照顾 

 

    属:

  可根据家属实际情况,安排适合岗位工作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给予照顾 

  若在本校入职,享有学校给予现役军人家属的优抚待遇  

                    

退役军人:

有适合岗位的可优先录用 

若在本校入职,享有学校给予退役军人的优抚待遇

  本校教工退役军人子女入学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学费减免 

拥军对象在享受拥军措施时,请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现役、退役军人请出示本人证件或单位证明,随行现役军人近亲属、退役军人配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现役军人近亲属、退役军人配偶单独享受拥军措施时,请出示相关关系证明材料,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III型卡)、现役(退役)军人证件或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明、单位(社区)证明等。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请出示相关证明书及关系证明材料。

4.根据需要请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残疾军人证》等。

咨询热线:0351-5281175  13453111375

服务地址:太原市许坦东街一号